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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教研室职责(全日制教学)

发布日期:2017-12-26访问次数: 字号:[ ]


 

教研室主要职能是在学院的领导下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组织师资的培养、培训提高,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负责本学科教师的聘用和管理,提出补充、调整教师的建议;了解教师完成工作的质量;加强相关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落实教学任务。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组织落实相关课程的具体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制定教学实施方案,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编制每学期教学日历,并经本学院审核后,于开学初报教务处备案;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二、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有: 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教材建设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及其他教学资源;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三、开展科学研究。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研究、学术性活动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要关注相关专业、学科、课程发展趋势,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新模式。

四、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师备课、课堂讲授、实验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内容。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观摩教学;开展同行专家和学生评教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讲评、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

五、加强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重视对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培养,切实提高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组织并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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